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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報·郴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志濤)為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強化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嘉禾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東呈優(yōu)品酒店予以行政處罰。
據悉,嘉禾縣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時,發(fā)現嘉禾縣東呈優(yōu)品酒店有限公司存在酒店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損壞率大于標準規(guī)定要求設置數量的5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不能正常使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排煙系統(tǒng)不能正常聯動控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
經大隊集體研究,綜合判定該酒店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依法下發(fā)《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提請縣應急管理局報縣人民政府掛牌督辦,責令其限期整改銷案。
目前,該單位已如期繳納罰款,并正在按要求積極整改重大火災隱患,確保按期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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