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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家家戶戶
都在注意消防安全
但總有一個群體讓人防不勝防
——那就是“熊孩子”
近日
江西撫州,一小區(qū)停車場內
有垃圾桶突然冒煙起火
隨后,火勢越來越大
而垃圾桶周邊還停滿了小汽車
小區(qū)業(yè)主發(fā)現(xiàn)火情后
立即撥打119報警并通知保安
保安到場后用滅火器及時將火撲滅
避免了火勢蔓延

那么,這個火是怎么起來的呢?
通過查詢小區(qū)監(jiān)控,真相浮出了水面!當晚倆孩子路過垃圾桶時將垃圾桶內的可燃物點燃后離開導致了垃圾桶起火。
普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不滿16周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對于不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為了孩子的安全
也為了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家長們務必教育好孩子
告誡其不要玩火
以下提示請各位家長查收


作為家長不僅要做好榜樣,更要知法懂法,幫助孩子識別違法行為!
沒錯!父母是言傳身教的第一人,有更豐富的法律知識才能保障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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