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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桂東縣消防救援大隊聯(lián)合縣公安局、縣市場監(jiān)管局組成消防產品專項執(zhí)法小組,成功破獲一起冒充消防部門兜售偽劣消防器材案件,百余件滅火器被查封扣押。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涉案人員周某招和黃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并追繳違法所得。
當天下午3時許,縣消防救援大隊接群眾舉報稱“有自稱消防部門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年檢并推銷器材”。由消防、公安、市場監(jiān)管三部門組成的消防產品專項執(zhí)法小組立即展開排查,在漚江鎮(zhèn)某服裝店發(fā)現(xiàn)兩名身著仿制
“我就是銷售滅火器的,就是這一兩天。”面對執(zhí)法人員的突擊檢查,當事人神色慌張,言辭閃爍。執(zhí)法人員立即要求其出示證件,對方卻支支吾吾無法出示任何有效證件。經核查,該男子并非消防部門工作人員,所售器材無產品合格證明,滅火器貼的偽造檢驗合格標簽,部分滅火器壓力指針異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消防救援部門絕不會以任何形式推銷、兜售消防產品,正規(guī)執(zhí)法必先亮證?!惫饢|縣消防救援大隊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開展普法教育,指導商戶通過掃描二維碼查驗產品真?zhèn)?。店主李女士表示:“幸虧?zhí)法人員來得及時?!?/p>
辦案民警將周某招、黃某抓獲歸案。經詢問,兩人如實陳述了在桂東假冒國家工作人員推銷滅火器的違法行為。據(jù)兩人陳述,周某招負責從湖南、廣東等地的工地回收二手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篩選出質保期內、瓶身無破損且壓力值正常的滅火器,黃某則負責收錢開票。為獲取商鋪店主信任,兩人特地穿上網購的藍色制服,佩戴“民安消防”工牌和偽造的消防工作證,以“消防檢查”為由兜售滅火器。
消防救援部門呼吁廣大商戶:購買消防器材應通過正規(guī)渠道,并索要產品合格證明;如遇可疑人員,可撥打12345核實,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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