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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發(fā)布了《致“老頭樂”駕駛人的一封信》,直指俗稱“老頭樂”的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所帶來的交通安全問題,引發(fā)了社會廣泛關注。
“老頭樂”以其低廉的價格、便捷的操作和看似實用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一部分群體,特別是老年人的短途出行需求,因而在城鄉(xiāng)接合部和部分城區(qū)擁有可觀的市場。然而,這種“便利”背后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與法律風險。正如信中所指出,這類車輛絕大多數(shù)屬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無法登記上牌、購買保險。更令人擔憂的是,“老頭樂”存在嚴重的設計缺陷,缺乏防撞鋼梁、安全帶和安全氣囊等基本安全配置,轉向、制動等關鍵部件性能差,車輛穩(wěn)定性低,行駛中極易發(fā)生側翻。商家“不用考駕照”的誘導性承諾,讓大量無準駕資質的使用者無證駕駛。上路后,駕駛人不按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現(xiàn)象屢見不鮮,不僅將駕駛人自身置于危險境地,也嚴重威脅著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桂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的這封信力圖通過擺事實、講道理、析利弊,喚醒駕駛人的安全意識與法律意識,最終落腳于“我們的建議”,提醒群眾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老頭樂”。這種耐心說理的溝通方式值得肯定。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要意識到整治“老頭樂”亂象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注重執(zhí)法與普法相結合,科學部署警力,采用“定點設卡+動態(tài)巡邏”相結合的模式,對“老頭樂”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展開嚴查嚴管。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從生產銷售源頭看,市場監(jiān)管、工信等部門應形成聯(lián)動,嚴格規(guī)范車輛生產標準,嚴厲打擊違規(guī)生產和虛假宣傳行為,擰緊“老頭樂”流入市場的安全閥。從出行需求看,社會各界需要共同關注老年群體的正當出行需要,發(fā)展更加普惠、便捷、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務;引導企業(yè)研發(fā)生產真正符合國家標準、適合特定人群的微型電動車型;為老年人考取合規(guī)駕照提供更多便利與輔導。社區(qū)、家庭也應承擔起安全教育與關懷提醒的責任,幫助身邊的老人認清風險,選擇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
一審 | 羅俊婕 見習生 余丞林
二審 | 張明
三審 | 李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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